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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科协普法责任制“四个清单”

来源:调宣部   发布于:2022-04-29

  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《关于做好普法责任制“四个清单”修订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科协工作实际,修订自治区科协普法责任制“四个清单”如下。

  一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

  (一)学习内容

  习近平法治思想。

  (二)学习措施

  1.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、基层党支部党员学习内容,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。

  2.运用“学习强国”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,组织开展多形式学习。

  (三)学习标准

  1.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普法工作全局,与业务工作同安排、同部署。

  2.各党支部每年组织党员干部至少开展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。

  3.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,吃透基本精神、把握核心要义,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,在学思悟贯通、知信行合一上见实效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 

  普法责任主体:调宣部、机关党委(组织部)牵头,机关各部室、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。

  普法对象:科协机关、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。

  二、学习宪法

  (一)学习内容

  《宪法》《国旗法》《国歌法》《国徽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

  (二)学习措施

  1.结合“12.4”国家宪法日,开展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,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。

  2.国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开展宪法宣誓活动。

  3.加强《国旗法》《国歌法》《国徽法》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。

  (三)学习标准

  1.推动科协干部职工带头遵崇宪法、学习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、运用宪法,大力弘扬宪法精神,维护宪法权威。

  2.提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
  普法责任主体:调宣部、机关党委(组织部)牵头,机关各部室、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。

  普法对象:科协机关、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。

  三、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

  (一)学习内容

  《民法典》《刑法》《刑事诉讼法》《民事诉讼法》《行政许可法》《行政处罚法》《行政强制法》《行政诉讼法》《行政复议法》《公务员法》《保密法》《国家安全法》《反分裂国家法》《安全生产法》《民族区域自治法》《国家赔偿法》《监察法》《劳动法》《科普法》等法律法规。

  (二)学习措施

  1.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,带头讲法治课,做学法表率,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。

  2.在“4.15”国家安全日、“民法典”宣传月、保密宣传月、民族团结月、“12.4”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,结合科普活动宣传,开展普法宣传活动。 

  3.贯彻落实《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》,制定并落实自治区科协领导干部学法清单。

  4.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学习教育计划,运用科普宣传平台,普及法律知识,传播法治信仰。

  (三)学习标准

  1.落实领导班子年终述职述廉述法制度。

  2.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有学法内容,并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。

  3.按照相关要求,结合科普活动,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。

  普法责任主体:机关党委(组织部)、调宣部牵头,机关各部室、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。

  普法对象:科协机关、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。

  四、学习党内法规

  (一)学习内容

  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等党内法规。

  (二)学习措施

  1.把重要党内法规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,以党章、准则、条例等为重点。

  2.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基层党组织“三会一课”内容。

  3.持续开展“以案释法”反腐倡廉典型案例宣传活动,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。

  (三)学习标准

  1.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,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。

  2.把党内法规学习与“法律进机关”结合,注重用身边事例、现身说法,切实增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感染力和实效性。

  普法责任主体:机关党委(组织部)、调宣部牵头,机关各部室、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。

  普法对象:全体党员。

  五、学习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

  (一)学习内容

  《科学技术进步法》《科普法》《宁夏科学技术普及条例》《保密法》《档案法》《网络安全法》《信访工作条例》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宁夏档案条例》《民法典》《宁夏法制宣传教育条例》《关于在全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》《会计法》《审计法》《票据法》《预算法》《政法采购法》《票据管理实施办法》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《宁夏审计监督条例》《宁夏财政监督条例》《宁夏预算审查监督条例》。

  (二)学习措施

  1.举办有关法治讲座、培训班。

  2.把学习相关法律作为基层党组织“三会一课”内容。

  3.通过各类科普活动加大《民法典》的宣传力度,积极参与全区普法工作培训。

  4.做好法治宣传教育以案释法工作,创新普法方式和手段。

  (三)学习标准

  1.积极利用科普活动宣传等载体,开展法治宣传活动,学法、普法活动有记录、有资料。

  2.积极推进“八五”普法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。

  3.将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。

  4.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、同检查、同落实。

  普法责任主体:办公室、调宣部牵头,机关各部室、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。

  普法对象:科协机关、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。

  附件:自治区科协普法责任制“四个清单”分解表

 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    

  2022年4月20日        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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